关于对2021年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四川省安全社区命名授牌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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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9〕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1〕4号)的工作部署,省安办依据《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操作指南(2020年版)》和《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对2020年8个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城市的综合评议和2021年276个四川省安全社区的评定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现将有关评选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综合评议工作已征求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和经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评议委员会审核,认为基本符合创建条件。现对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市中江县、内江市隆昌市、宜宾市南溪区、南充市阆中市、阿坝州汶川县等6个2020年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综合评议情况进行公示(其中,因成都市新都区和绵阳市江油市区域内发生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决定暂缓和取消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2021年276个四川省安全社区的评定工作已经省安办安全社区综合评审小组审定,认为基本符合建设条件。现对274个四川省安全社区的评定工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其中:因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和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区域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被取消)。 2020年6个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和2021年274个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单位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2月22日至3月8日),公示期结束后,省安办将按程序送省安委会和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命名授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立;联系电话:028-86267050;电子邮箱:scszfawbzj@163.com。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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