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年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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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调查认定,杨廷强对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陈志浩、罗德华对该事故负重要责任;张涛对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29”违法案件负重要管理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吊销杨廷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29221972******32); 吊销陈志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15261987******17); 吊销罗德华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5251990******10); 吊销张涛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102419760******31)。 特此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25日
【编辑: 廖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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